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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申报的通知

2024年05月28日 14:41   点击:[]


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评工作的通知》(研生〔202455号)《关于印发<第一临床医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医临一〔202211号)有关精神,我院在导师自评基础上开展优秀级别研究生导师评选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第一临床医学院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

(一)2023-2024年度新遴选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考核期间内无在校研究生的导师,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比例

优秀导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在岗在职导师人数的10%

三、申报条件

(一)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实施细则》(广中医研〔201925号),申报人应符合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无发生导师禁行行为;

(二)申报人已完成本年度导师培训任务;

(三)申报人已完成本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

考核自评工作;

    (四)申报人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违规行为;

(五)申报导师个人或所指导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评选年度内

20236-20245获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含导师获得国家级科研、教学研究课题资助,省级及以上研究成果和奖励,以副主编及以上出版规划教材;或所指导全日制研究生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资助、人才计划项目、表彰奖励,以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排名第二获得专利。

同等业绩情况下,有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者或所指导研究生有业绩者优先考虑。

已用于申报上一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且获评优秀等级的业绩材料,不再计入此次评选业绩,勿再重复填报。

四、申报流程

导师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公示——专家评选——结果公示——报送大学复核——结果公布。

五、奖励和表彰

评选获得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荣誉者,由学院给予奖励和表彰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申报表》

(二)20236-20245月期间重大成果或突出贡献佐证材料(含清单目录)

(三)《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以上(一)(二)两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佐证材料附目录并装订成册,装纸质档案袋后提交大学三元里综合教学楼919黄纯美老师;

以上三项材料电子版文档压缩后以“姓名+优秀导师评选申报材料”命名,发黄老师邮箱530000739@qq.com

提交材料时间:2024531日(周五)1200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黄老师,联系电话:36585411

                                教育教学部

                               2024528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广中医研〔201925号)

2、《关于印发<第一临床医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3、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申报表》

4、佐证材料清单目录模版

5、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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