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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的若干注意事项

2024年04月17日 17:09   点击:[]


 

各有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现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医临一〔20235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教研分会伦理审查申请指南》(20233月修订)基础上,补充若干注意事项如下:

一、熟悉伦理审查申请相关管理规定

详细阅读第一临床医学院网页伦理审查栏目中《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34号),学习并明确需遵循的伦理原则(申请指南中有解读)。

详细阅读栏目中“审查管理办法”、“审查申请指南”、“送审文件清单”、“4套伦理表格”等有关文件和资料,熟悉论文申请的要求、需要填写的表格材料。

二、做好申请前准备

如完成开题报告具备科学、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完成伦理培训获得合格证书、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信息注册开通伦理审查平台账号等。

三、务必做好申请时间安排

通过伦理审查获得伦理审查批件后方可开展临床研究,含前瞻性研究的纳入病例和回顾性研究的信息采集等。为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开展研究,回顾性研究学生递交伦理审查申请的时间与该生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查重、统计学检测)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四、提交高质量的审查资料

合规、完整的审查资料是确保伦理申请资格审查顺利通过、提高审查效率的关键,按照对应研究性质的清单准备材料,正确使用对应材料表格模版,导师、主要研究者、科室负责人等签名处须检查齐全等。具体参照本注意事项第一条。

五、主动跟踪申请项目审查进度

申请提交后关注审查平台短信息或邮件通知,并及时查看审查平台中审查意见反馈。初审通过而需要复审的项目必须在下达《伦理审查意见》后2个月内提交复审申请,否则该申请项目作废。

六、领取批件和提交纸质材料

平台上通过伦理审查后,应可收到平台短信息或邮件提醒,应及时查看第一临床医学院网页通知,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审查材料纸质版,并在通知发布后1个月内携带纸质材料前来领取伦理审查批件。

七、凡进行中或已完成的研究,教研分会不予受理;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查重、统计学检测)时若有还在进行中的与该学位论文相关的伦理审查项目,教研分会有权终止其审查进程。学位论文检测时间以当年学院发布的学位申请工作通知为准。

八、伦理申请受理后,若有关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首页技术人员联系电话咨询解决,其他疑问和咨询可联系研究生办黄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36585411,邮箱:530000739@qq.com,办公地址:大学综教楼919室。

 

                     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教研分会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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