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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研究生伦理审查相关业务的通知

2026年07月01日 16:09   点击:[]

各研究生导师、全体在读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伦理审查工作流程,提升研究生科研伦理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教育教学部对伦理相关业务的管理范围调整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科主要负责工作:

1. 统计、梳理、汇总并提供完成GCP与临床研究伦理课程培训伦理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给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2. 统一负责研究生伦理系统审查决定下达及纸质批件的发放工作,纸质批件发放时间为每周周四下午,地点大学综教楼918,钟老师(020-36585019)

3. 负责第一临床医学院官网伦理审查栏目的通知发布工作。

二、研究生伦理审查工作说明

2026年7月1日起,全体研究生开展科研项目伦理相关工作,均须严格按照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规章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执行,自觉遵守科研伦理准则,规范完成各项伦理报审流程。

研究生科研伦理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伦理账号统一注册申请、项目报审、形式审查流程咨询、等工作,统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医院伦理审查系统网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http://122.224.205.148:20587/(院内

http://122.224.205.148:20588/(院外、大学校园网)(登陆后应查看公告栏操作手册)

三、相关要求

1. 严格落实导师审核责任制,所有研究生伦理申请内容须由导师严格审核把关,全面核查项目信息、研究方案、知情同意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整性,杜绝材料疏漏、违规申报等问题。严禁导师将伦理系统账号交由学生自行登录、审核及操作,全程由导师主导把控科研伦理报审工作,严守科研伦理底线。

2. 如有伦理相关业务疑问,咨询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020-36588667

特此通知。

教育教学部

2026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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