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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05日 16:26   点击:[]


各学科专业、各研究生导师、各有关博士研究生

根据大学《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中医研生〔202098)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避免在国家和广东省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现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自查和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学科专业精心组织、各研究生导师认真落实。

一、排查范围

2018年8月31日-2020年8月31日但不局限于此期间,授予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包括核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港澳台、外国留学博士生)。

主要排查2018年下半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重点排查同等学力人员及港澳台、外国留学博士生。


二、自查目的

排查存在问题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指导博士生进行修改,向上级学位管理部门申请替换和重新上传,避免在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论文。


三、排查流程

(一)成立学院及各学科专业博士学位论文自查工作小组

1.第一临床医学院自查工作小组

  组长:杨忠奇

  副组长:方熙茹

  成员:申啸笑、黄纯美

  工作职责:统筹和监督学院整体自查工作,对接大学并下发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相关自查资料,负责解释和解决自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工作小结并汇总资料上交大学。


2.各学科专业自查工作小组

   以学科教研室、专业科室为单位,教研室主任或科室主任牵头成立各学科专业自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本学科专业所有博士生导师,并设立小组工作秘书。

工作职责:组长认真组织并落实自查工作,每篇博士论文的自查和整改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自查项目并提交自查材料。小组秘书负责对接学院并传达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相关自查资料,向学院上报自查材料。

请各学科专业在1月11日前上报自查小组成员名单,附小组秘书联系方式,后续成立秘书工作小组。

上报联系人:黄纯美老师,电话36585411。


(二)梳理排查名单并形成材料清单

学院将整理自查材料清单提供到学科专业,包括:

1. 博士学位授予名单(含时间、类型、导师)

2. 博士学位论文PDF

3. 论文评价指标(附件1)

4. 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5.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清单(附件3)

6. 存在问题论文整改后提交格式要求(附件4)

其中材料1.和2.另行下发。


(三)各学科专业开展自查

期间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和落实自查。建议由学位论文指导博士生导师落实审查和指导博士生进行修改,各有关导师认真履行培养职责,把好论文质量关。


(四)提交自查材料

各学科专业在2月24日前向学院上报自查材料,联系人:黄纯美老师,电话36585411,邮箱:530000739@qq.com。

材料包括:

1. 自查情况汇总表(教研室/科室主任签字、各篇论文指导老师签字)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 问题学位论文清单(教研室/科室主任签字、各篇论文指导老师签字)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 整改后的博士学位论文PDF电子版1份(按照附件4中要求)


(五)学院组织复查

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科专业提交的问题学位论文进行再次复审,复审不合格的论文限期整改,确保所有博士学位论文达到合格标准。


四、自查工作要求

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应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不漏一人,严格落实过程管理。在上级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如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者,将给予责任追究。

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应要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导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所有在校研究生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学生潜心治学、刻苦钻研。


附件:1.论文评价指标

2.自查情况汇总表

3.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清单

4.存在问题论文整改后提交格式要求


联系人:申啸笑、黄纯美     联系电话:36585411


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处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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